1、必须是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;
2、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;
3、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。
简单说,出口货物退(免)的原则,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,才能办理退税;
注意,收汇并不是不退(免)税的规定。出口货物只适用于贸易,而是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,如捐赠、退的进口、进口和用于退的产品,进口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,不属于购进出口;未予退税的部分,除另有规定外,一律不予退(免)税。
税收的出口货物只适用于外贸企业代理出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