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提出申请,递交相关材料;
2、申请材料必须要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并能够当场受理;
3、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登记机关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并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;
4、核查,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