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申请。申请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。
2、受理。申请人对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受理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3、审查。材料齐全的,当场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,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。
4、审核。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