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无效后能再注册,但商标无效后还能再申请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
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